******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法院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全品类(包含但不限于:生鲜、蔬菜、冻货、粮油、水果、豆制品、干货和调味品等)
供货服务要求: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确定实施服务之日起两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由于采购人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合同可提前终止。每次合同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若投标人的配送服务、产品质量及价格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且采购人的经营环境或采购政策未发生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合同续签。
供货服务标准: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11602.5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与媒体:2025年7月1日发布于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预算金额:85万元/年。
开标日期:2025年7月23日
开标地点:u201c苏采云u201d系统(网址:******:jsczt.cn/)u201c开标大厅u201d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职校东侧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78号
联系人:赵有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有悦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有限公司。推荐理由: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评分汇总表》
******法院食堂食材采购.pdf
JSZC-321084-GYRY-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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