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豫东分公司
2023年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提升改造专项一期工程标志牌整改和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提升改造专项一期工程标志牌整改和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劳务分包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有限公司豫东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提升改造专项一期工程标志牌整改和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劳务分包项目
2.2项目编号:LWCG-ZB-YD-******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提升改造专项一期工程标志牌整改和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劳务分包项目。
2.4招标范围:2023年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提升改造专项一期工程标志牌整改和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劳务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劳务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劳务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标志牌整改 | 60.86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路侧波形梁护栏调整 | 66.59 | 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2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段 k528+100-k467+610 下行。
2.7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具备其中之一)
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④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且同时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具备其中之一)
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且同时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一标段:
提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标志牌整改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
二标段:
提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交安工程类似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
3.1.3人员要求
一标段: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②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相关专业);
③专职安全员: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二标段: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②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相关专业);
③专职安全员: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供方名录单位。(须提供入库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廉政合同》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
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或合作项目存在未决交通事故的单位;
4.3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4.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存在不合格工程及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4.5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有限公司和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4.7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4.8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有限公司合格劳务供应商名单内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04日至2025年6月07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5.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发布,对于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豫东分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
******办公室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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