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三标段)、沈阳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为城镇燃气领域市政、庭院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本期计划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228.384千米燃气管道实施改造。其中改造市政老化燃气管道57.063千米;更新改造庭院燃气管道137.482千米;改造室外进户引入管7949处,改造管道长度33.839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4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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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5日 开工至 2026年12月31日 竣工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薛永刚 | 姓名: | 薛永刚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街34号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 | 邮编: | 110005 | |
联系人: | 庄工 | 联系人: | 封皓、王阔宏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封皓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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