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塔河炼化公司。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6.5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对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二类、三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等),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及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工程一类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以上
(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执业业绩;
(2)安全评价工程师(至少2名)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安全评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7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路东路60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张志高;
电话:0997-******;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谷晨光;
电话:0371-****** 0371-******;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方旭敏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